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可以使用计算器):
1. 复试考试科目:
F103 有机化学
F104分析化学
F105 基础有机化学
2. 复试参考书目:
《有机化学》(第二版)(上、下),尹冬冬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有机化学》(第三版)(上、下),曾昭琼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分析化学》(第四版),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有机化学》,第四版,汪小兰主编,高教出版社,2011。
2.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2:00,地点:J1-111)。
(二)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1. 面试是为了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个人志趣、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面试由学院复试小组组织进行;
2. 面试时间、地点:
3月25-26日:化育楼
3. 专业面试形式: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验能力考核。
面试:采用口头面试。复试小组老师分别对学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知识提问,复试的同学当场解答,并以复试小组老师给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实验能力:学生须根据所报考专业进行实验操作,满分为100分。
4. 各专业面试主要内容:
专业面试内容包含了本专业相关课程的重要知识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本专业知识点的积累情况等。
(三)专业加试(无)
二、复试程序及时间
(一)体检时间:3月23-24日(地点:仙林校区体育中心,时间:9:00-16:30),考生自行在招生系统中打印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仙林校区校医院缴纳体检费,参加体检。
(二)资格审核:3月24日上午考生到仙林校区体育中心接受复试资格审核,请考生提前网上支付复试费(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安排)。
(三)考生报到时间:3月24日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校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合格单》到学院研究生办报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20;报到详细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明楼418室;
(三)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考生须凭准考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仙林校区学明楼 J1-111,考试形式:闭卷。分析专业需使用计算器。
(四)专业面试和地点
无机化学:3月25日下午1:30开始,化育楼四楼多媒体教室。
分析化学:3月25日上午8:00开始,化育楼114室。
有机化学:3月25日下午1:30开始,化育楼610室。
物理化学:3月25日上午8:00开始,化育楼109室。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3月25日上午9:30开始,化育楼401室。
应用化学:3月26日下午1:30开始,化育楼5楼实验中心办公室。
化学工程:3月26日下午1:30开始,化育楼5楼实验中心办公室。
三、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的最终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或方向):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6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5%+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或方向):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实践考核成绩(总分100分)×15%+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四、拟录取的基本要求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
(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低于50分。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5)未确认待录取的调剂考生。
五、学院研究生办联系电话:025-85891723
南京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