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一、 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
1.复试考试科目:专业综合。
2.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时间:3月25日上午8:30-11:30,地点:随园校区音乐学院403、404教室)。
(二)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1.面试是为了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面试由学院复试小组组织进行;
2.面试时间:3月25日下午1:30开始,
面试地点:复试 = 1 \* GB3 ①组(学术型):随园校区音乐学院二楼第一会议室;
复试 = 2 \* GB3 ②组(艺术硕士):随园校区音乐学院二楼第二会议室;
3.专业面试形式:采用口头测试的形式。复试小组老师分别对学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知识提问,复试的同学当场解答,并以复试小组老师给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及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4.各专业面试主要内容:
①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硕士):
专业面试内容包含了本专业相关课程的相关知识点,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本专业知识点的积累情况等。
②音乐专业(艺术硕士):
专业面试内容包含了本专业相关课程的相关知识点,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本专业知识点的积累情况等。
二、复试程序及时间
(一)体检时间:3月23-24日(地点:仙林校区体育中心,时间:9:00-16:30),考生自行在招生系统中打印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仙林校区校医院缴纳体检费,参加体检。
(二)资格审核:3月24日上午考生到仙林校区体育中心接受复试资格审核,请考生提前网上支付复试费(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安排)。
(三)考生报到时间:3月24日下午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校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合格单》到学院研究生办报到。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20;报到详细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办(103办公室);
(四)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考生须凭准考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时间:3月25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随园校区音乐学院403教室,考试形式:闭卷
(五)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安排:
3月25日下午1:30开始;
面试地点:学术型硕士在随园校区音乐学院二楼第一会议室;艺术硕士在随园校区音乐学院二楼第二会议室。请所有考生提前在206教室候考,由工作人员带往指定考场,不得随意在考场附近围观逗留。
三、成绩计算
1、考生复试后的最终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总成绩(按100分计)占60%;复试总成绩(按100分计)占40%,其中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按100分计)占20%,专业面试成绩(按100分计)占15%,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按100分计)占5%。
2、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6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5%+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
四、拟录取的基本要求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
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不低于50分:
4、没有接到考生考试档案和未确认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5、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一律按计划内录取:
6、学术型统考生录取类别严格按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
7、对拟录取为自费而本人又不愿意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学院研究生办联系电话:025-83598231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二0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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