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要求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学院的复试办法确定分数要求。
学院除以下专业,其余专业均按按1:1.5比例进行复试,上线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
1.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复试分数线为335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复试分数线为366分;
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按1:1.2进行复试。
二、调剂原则和程。
根据研究生院之前公布的“双985”调剂政策,我院将在递交调剂材料的同学中择优遴选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复试安排
1.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时间:3月25日9:00-16:30,地点:仙林校区体育中心。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复试费,否则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材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时间:3月24-25日,9:00-16:30(中午均不休息);地点:仙林校区校医院。
3.复试报到、笔试及面试的具体安排
复试
|
校区
|
时间
|
具体地点
|
报到
|
仙林校区老北区
|
3月25日
|
地理科学学院309室
|
笔试
|
仙林校区老北区
|
3月26日
|
具体安排详见报到通知
|
面试
(含实践考核)
|
仙林校区老北区
|
3月26日-3月27日
|
具体安排详见报到通知
|
四、综合成绩计算。若有具体计算说明,可在下面说明。
参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计算方法。
五、录取规则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
(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
(4)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低于60分。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6)校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2.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录取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六、信息公开
复试及录取过程中,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5891830
七、其它
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