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要求与内容
我院各专业或方向均按150%的复试比例进行复试。
(一)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时间:3月26日8:30-11:30。
地点:待定(3月25日考生到学院报到通知)。
(二)专业课技法科目考试:
1、国画专业基础;2、西画专业基础;3、雕塑专业基础;4、专业基5、临帖。
专业课技法科目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时间:3月26日8:30-14:30(6小时,中间不休息)。
地点:待定(3月25日考生到学院报到通知)。
(三)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1、面试是为了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个人志趣、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等,面试由学院复试小组组织。
2、面试时间:3月27日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见学院报到通知。
4、专业面试形式:
采用口头测试的形式。复试小组老师分别对学生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知识提问,复试的同学当场解答,并以复试小组老师给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专业面试成绩及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复试程序及时间
(一)体检时间:
3月24-25日(地点:仙林校区体育中心,时间:9:00-16:30),考生自行在招生系统中打印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仙林校区校医院缴纳体检费,参加体检。
(二)资格审核:
3月25日9:00-16:30上午考生到仙林校区体育中心接受复试资格审核,请考生提前网上支付复试费(具体要求见研究生院安排)。
(三)考生报到:
3月25日(9:00-16:30)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校研究生院《资格审查合格单》到学院报到(原美楼205)。
三、成绩计算
参照研究生院公布的计算方法。
四、拟录取的基本要求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信息公开
复试及录取过程中,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5891835
六、其它
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