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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申请表
1.我院今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硕士现有少量招生指标。
3.凡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并且总分325分(含325)以上可填写“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申请表”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13日。学院根据招生指标和报名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参照《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
4.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5.我校将根据《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进行管理和培养,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发给注明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毕业证书,符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6.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全日制政策范围内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业奖学金;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三年,学费每生每年1.5万元,学习时间另行安排。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8.递交方式:请自行递交或EMS、顺丰快递至相关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院地址:
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行敏楼319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收,邮编:210023
联系人:吕老师
2018年法学院非全日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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