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复试办法,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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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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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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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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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最低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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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践考核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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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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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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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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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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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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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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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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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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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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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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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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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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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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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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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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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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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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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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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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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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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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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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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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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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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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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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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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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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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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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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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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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单考、破格、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及校外调剂考生。
二、学院复试安排
1.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 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报到。单考、退役 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学校复试办法提供相关材料。
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 3 月 31 日(08:30-16:00)
报到地点: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 20 号楼金陵女子学院 201 室(研究生办公室)
2 .复试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
(1) 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时间: 3 月 31 日晚上 18:00-21:00;地点:南师大随园校区电教楼。 复试笔试具体地点见报到时通知。
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南京师范大学 2023 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http://yz.njnu.edu.cn/pages/sszsml/sszsml_index.jsp?nd=2023.
(2) 复试面试
复试面试时间与地点:4 月 1 日上午 08:30 开始,在随园校区逸夫楼和 20 号 楼,考生个人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报到时通知。
3. 复试费缴纳,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
三、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为 100 分。
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 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50 分) /1.5×2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25%+ 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 100 分)×5%。
四、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序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 单, 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最终录取名单需经教育部备案正式生效。
复试考生有以下情况不予录取,详见研究生院公布的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 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 http://yz.njnu.edu.cn/homepage_display.jsp?wid2=F727E501DE1D7490E050 02DF3E094404) 。
五、信息公开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 025-83598777
电子邮箱: guoruijuan1990@hotmail.com
联系地址: 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 20 号楼金陵女子学院 201 室(研究生办公室)
六、其它
1. 本办法的解释权为金陵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 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金陵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