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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方式
本次我院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软件为学校规定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相关要求详见学校发布的考生复试须知(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http://yz.njnu.edu.cn/homepage_display.jsp?wid=AC3D9226ADA13C16E04077CAA468131D&wid2=DA7F597B07B74D5FE05002DF3E096719)。
二、复试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复试办法,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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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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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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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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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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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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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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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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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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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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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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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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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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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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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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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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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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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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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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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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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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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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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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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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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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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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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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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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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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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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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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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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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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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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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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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单考、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
三、复试考核内容及环节
复试考核内容
3.1专业基础知识(详见招生简章复试科目)。
3.2 英语口语及翻译。
3.3 综合素质考察。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国语口语及听力,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个人志趣、治学态度、创新思维等素质进行综合考核。
环节:考生自我介绍、随机抽取题目考生当场作答、考官综合性提问考生当场作答等。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名单
根据我院复试基本要求确定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已在学院网站公示(http://spxy.njnu.edu.cn/info/1097/2162.htm)。
(二)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3月23日前将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nnuspyyjs@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资格审核(报考生物与医药的考生需注明报考方向)。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学校复试须知附件,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签名)
2.复试通知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应届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
5.往届生: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已有的需提供)
6.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原件
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原件,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原件
10.能证明本科阶段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创作)成果等。其中毕业论文(摘要)和科研成果如果没有可以不提交。
(三)时间安排
复试拟定为3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另行在考生复试钉钉群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复试钉钉群。
五、录取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请查看我校的录取工作办法(http://yz.njnu.edu.cn/homepage_display.jsp?wid2=DA8AB3AE2B13806BE05002DF3E09667F)。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信息公开
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
85898184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学林路2号厚德楼210
七、其它
1.本方案的解释权为南京师范大学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我校研招网考生复试须知及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2022年3月22 日